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二十大、二十届历次全会精神,全面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工人阶级和工会工作的重要论述,持续深化“中国梦•劳动美”主题宣传教育活动和“强国复兴有我”主题活动,全面加强职工思想政治和职业道德建设,大力弘扬劳模精神、劳动精神、工匠精神,广泛营造“劳动最光荣、劳动最崇高、劳动最伟大、劳动最美丽”的社会风尚,以优异成绩庆祝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75周年,经研究,市总工会、市委文明办决定在全市开展寻找“最美劳动者”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评选名额及对象:
本次活动寻找“最美劳动者”10名。本次寻找对象为18—60周岁,在安康市工作和生活3年以上的机关、企事业单位、新经济组织、新社会组织、新就业群体的一线劳动者。机关企事业单位负责人和副处级以上领导干部,历届全国、省、市道德模范、“身边好人”、劳动模范、五一劳动奖章获得者,原则上不参加本次选树活动。
评选条件:
(一)基本条件
1.政治坚定。坚决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坚定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热爱祖国,热爱人民,自觉维护国家、民族利益和尊严,讲政治、顾大局、守纪律。
2.品德高尚。模范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弘扬中华传统美德,注重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家庭美德、个人品德养成,诚实守信,乐于助人,遵守公共秩序,在工作生活、社会交往、公共场所等各方面崇德尚礼、知行合一。
3.爱岗敬业。热爱本职工作,勤奋学习,刻苦钻研,乐于奉献,踏实肯干,讲求实效,在本地区和本行业中具有良好社会影响和广泛群众基础,有突出感人的劳动事迹。
4.业务精湛。具有精湛的业务技能、精益求精的工匠精神和强烈的创新意识,通过创新创造,有效解决业务工作难题,实现重大关键技术突破,为经济社会发展作出突出贡献,能够彰显劳动光荣、技能宝贵、创造伟大的时代风尚。
5.遵章守纪。遵守党和国家的各项法律法规以及行业、单位的各项规章制度,在本职工作中未出现任何重大责任事故。
(二)重点寻找对象
1.在实现省、市战略目标进程中做出突出贡献的先进典型。
2.在重大战略、重大项目、重大工程中做出突出贡献,推进幸福安康建设和八大产业链发展,具备行业高技能水平的杰出代表。
3.产业工人、非公企业职工、新就业形态劳动者中涌现出的先进典型。
4.在招商引资、助力乡村振兴、推动生态保护等工作中做出突出贡献的职工。
5.在推动全面深化改革,保障人民安居乐业、社会安定有序方面做出突出贡献的职工。
6.在弘扬优秀中华传统文化,增强人民文化自信,推动文化事业和文化产业发展方面做出突出贡献的职工。
7.在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维护民族地区团结稳定中做出突出贡献的职工。
8.因见义勇为、舍己为人、拾金不昧等行为受到县级(含)以上地方人民政府表彰嘉奖的职工。
9.在其他方面做出突出贡献的职工。
评选程序:
(一)启动实施(3月15日前)市总工会、市委文明办制定下发寻找“最美劳动者”活动的通知,启动此次活动。各级工会、文明办结合实际广泛宣传动员,着力扩大活动的知晓率和参与面。
(二)推荐申报(3月31日前)本次活动采取工会组织推荐的方式进行。各县(市、区)总工会,高新区、恒口示范区、瀛湖生态旅游区工会联合会,在自下而上、逐级推荐基础上,分别推荐初步候选人1-2名;市直各系统工会分别推荐初步候选人1名;市直各基层工会、中省驻安各单位工会根据本单位情况推荐。申报材料包括:《安康市寻找“最美劳动者”推荐审批表》(见附件,需电子版一份和纸质版一式三份),两寸近期彩色标准照电子版一份,2000字左右事迹材料。所有申报材料请于3月31日前报市总工会组宣部(地址:安康市汉滨区香溪路27号,联系电话:3288620,邮箱:akszghzxb@163.com),并注明申报单位联系人及联系方式(含工作职务、联系电话、电子邮箱等)。
(三)资格审查(4月5日前)根据选树标准条件,对寻找上报的推荐人选进行资格审查。
(四)组织评审(4月12日前)由评审委员会召开评审会,对推荐对象认真审议,并进行无记名投票,同时结合行业(工种)特点、地域分布等因素确定10名“最美劳动者”候选人名单,并在市总工会官方网站和微信公众号进行为期5个工作日的公示。
(五)公开发布(4月30日前举办发布仪式)由市总工会、市委文明办结合庆“五一”活动举办发布仪式,向社会发布安康市“最美劳动者”名单和事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