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省将全面推行企业技能等级自主认定和“新八级工”制度,引导企业强化技能评价,推动技能水平与薪酬待遇挂钩。
“新八级工”制度是将原有的技能人才职业技能等级从五级延伸为八级,向上增加特级技师、首席技师,向下增设学徒工,形成由学徒工、初级工、中级工、高级工、技师、高级技师、特级技师、首席技师构成的职业技能等级序列。
我省实施的职业技能提升工程明确指出,在落实“新八级工”制度中,对符合条件的企业、院校,应备尽备职业技能等级自主评价机构,推动企业职工“人人持证”。职业院校、技工院校毕业生要在取得毕业证书的同时取得职业技能等级证书,确保职业院校、技工院校毕业生“人人持证”。
为强化用工服务保障,我省将健全产业园区企业用工常态化监测和联系服务制度,建立缺工快速响应机制,通过畅通招聘求职信息发布渠道、开展园区企业专场招聘会、鼓励园区企业创建实习实训基地和申报就业见习单位等方式,全力保障重点企业招工引才。
根据安排,我省将探索建立政、校、企常态化协作机制,通过组织园区企业携岗赴校园招聘、高校毕业生赴园区企业见习应聘、园区企业与技工院校开展劳务合作等多种方式,促进形成院校按需培养人才、企业精准引入人才、人社部门专人服务的深度协作模式,提高人力资源开发利用效率。
在今年全国两会上,多位代表委员呼吁,“新八级工”制度畅通了技能人才职业发展通道,但还存在一些堵点难点,希望围绕扩大试点范围、落实薪酬待遇、确保技能等级证书“含金量”、完善评价标准等问题,打通“新八级工”制度落地“最后一公里”,更好激发技能人才活力。一些网友留言,希望有关部门在推进“新八级工”制度时多关注中小企业的人才需求,调动更多产业工人走技能成才之路的积极性。
2022年3月,人社部出台《关于健全完善新时代技能人才职业技能等级制度的意见(试行)》,推行“新八级工”职业技能等级制度,形成由学徒工、初级工、中级工、高级工、技师、高级技师、特级技师、首席技师构成的职业技能等级序列,并建立与之相匹配的岗位绩效工资制。
有关部门统计显示,“新八级工”制度推行以来,已在试点企业累计评聘特级技师、首席技师3000多人,培养了一大批工匠人才,有力促进了产业工人队伍的职业发展,提升了产业工人岗位成才、技能报国的热情和动力。
大国工匠是我们中华民族大厦的基石、栋梁。“新八级工”制度是畅通技能人才发展通道,优化技能人才成长环境,造就更多高技能人才,培养各层次工匠人才的基础性、支撑性制度。“新八级工”制度在推进中出现的一些堵点难点问题,客观上制约了其在实践中发挥更大效能。
比如,制度的覆盖面与职工的要求还有不小差距;有些企业评聘分离、只评不聘、待遇落实不到位;不同主体评定的技能等级证书在不同地区及企业存在不互认现象;评聘标准存在地区、行业、企业差异,公平性有待提高等。今年全国两会代表委员提出的意见切中要害,为“新八级工”制度的优化提出了中肯的建议,应该引起有关方面的重视。
上述堵点难点问题,有些是制度落实过程中相关机制不配套造成的,有些是政策过于原则、落实中缺少具体标准导致的,有些与企业管理中新旧制度转化不畅有关,有些是不同地区、不同行业、不同所有制企业实行不同的评价标准,对接机制不健全引致的。上述堵点难点问题是改革中出现的问题,也需要通过改革寻求突破。
可喜的是,人社部部长在3月9日十四届全国人大二次会议举行的民生主题记者会上表示,要全面实施“新八级工”职业技能等级制度,拓展技能人才成长空间,扩大高技能人才与专业技术人才职业发展贯通领域,畅通技能人才多元化成长通道,推动区域性技能人才薪酬分配指引,提高技能人才待遇水平。上述举措既是加快建设一支规模宏大的知识型、技能型、创新型劳动者大军的政策指引,也是解决“新八级工”制度堵点难点问题的应对之策。
相关部门和企业应对照相关要求和制度措施,对标“新八级工”制度推行中出现的堵点难点,一体推进技能人才培养、使用、评价、激励等工作,不断补齐短板、补强弱项,打通堵点难点。
比如,针对试点企业范围窄、覆盖面不足问题,各地应逐步将“新八级工”制度向更多用人单位推广;针对评聘不合理现象,各地应进一步细化不同等级、不同岗位的考核、认定标准,结合新技术的运用,不断更新和完善相关考核、认定标准;针对一些企业评而不聘、待遇水平与技能等级挂钩不同步问题,各地应通过推动区域性技能人才薪酬分配指引的实行,推进构建涵盖所有技能人才的能级工资体系;针对不同机构评聘的技能等级证书互认度低的问题,各地应推进技能等级的标准化、体系化建设,提升技能等级证书的“含金量”和适应性;在提升技能人才经济待遇的同时,各地应做好荣誉授予、政治待遇提升工作,进一步弘扬工匠精神。
通过制度集成,加强政策的连续性、前瞻性与完整性,推动“新八级工”制度与其他相关制度的融合融通,打通政策落地“最后一公里”,推动更多企业更加主动地培养高技能人才,激励更多高技能人才脱颖而出,不断夯实发展新质生产力的人才基础,这无疑十分重要且必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