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让“一函两书”制度释放更大效力及影响力

作者:文章来源:全国总工会发布时间:2024-05-23 09:58字体大小:【

据5月20日《工人日报》报道,近年来,福建各级工会积极主动加强与法院、检察院、司法、人社等部门的沟通交流、协同合作,综合发挥有关部门的职能优势,构筑工会组织在群众监督、司法监督和化解劳动领域风险隐患的“首道防线”,推动形成多元协同的“一函两书”工作格局。近日,福建省总工会提出进一步探索建立“一函两书”工作联席会议制度,协同推动“一函两书”机制落地见效,共绘和谐劳动新“枫”景。

“一函两书”制度是工会组织在开展劳动法律监督过程中,逐步形成和发展起来的一种有效工作形式。经过多年实践,这一制度已成为完善工会劳动法律监督制度的有力抓手,提升工会工作法治化建设水平的重要基础,创新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发挥工会组织作用、助推基层社会治理现代化的有效手段。作为一种源头治理、预防在前的法律监督措施,“一函两书”制度对于保障劳动者合法权益、预防化解劳动用工风险、推动构建和谐劳动关系,具有重要意义。

“一函两书”制度的发展历程是工会组织围绕中心、服务大局,履行维权服务基本职责的生动写照,见证着各级工会推动劳动法律法规监督落地落实的生动实践,记录着工会干部践行“以职工为中心”工作理念的心路历程。

从实践中总结经验形成制度、再运用到实践中去,是以“一函两书”制度为代表的工会劳动法律监督制度不断成熟的显著特征。从最初工会“单打独斗”,到联动劳动监察、劳动争议仲裁部门共同行动,再到如今“工会+法院+检察院+人社+司法行政”多部门协同,工会劳动法律监督的机制不断完善;从预防化解劳动用工风险,到助推基层社会治理,工会劳动法律监督的职能不断拓展;从保障劳动者合法权益,到推动构建和谐劳动关系,工会劳动法律监督的作用发挥日益明显;从柔性治理到刚性约束,工会劳动法律监督的效力持续增强;从工会系统的劳动法律监督办法,发展到逐步纳入地方性立法,工会劳动法律监督的法治化水平不断提升。这些充分说明“一函两书”制度具有强大的现实作用。

将“一函两书”制度拓展为工会创新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的具体实践,融入国家治理体系现代化,是该制度不断取得成效的重要保证。比如,各级工会从构建和谐劳动关系的“第一道防线”出发,联动共治,综合运用检察监督、司法监督、行政监督、群众监督等形式,督促相关部门和用人单位加强及改进企业用工指导、劳动执法工作,及时发现并解决劳动关系领域的苗头性、倾向性问题;从履行维权服务基本职责出发,将监督用人单位依法管理与保障劳动者合法利益有效结合,从劳动管理制度合规、企业利益共享、职工文化建设等方面,督促用人单位加强企业命运共同体建设,提升劳动者的获得感、幸福感和安全感,等等。这些都让“一函两书”制度的影响力持续提升。

当前,一些地方劳动用工领域还存在不少矛盾,一些用人单位“任性”管理、侵害劳动者合法权益的行为时有发生。在“一函两书”制度既有成效的基础上,持续提升其现实效力及影响力,将其打造成工会的法治工作品牌,各级工会要不断总结经验,拓展方式,持续用力,久久为功。

比如,总结“工会+”制度的运行经验,加强顶层设计、过程指导、评估评价,提升“一函两书”制度的法治化水平,助推工会工作的法治化;积极联动相关部门,加强沟通研究、信息共享、形势研判、协作交流,形成工作合力,将多部门协同上升到更高层级,使其转化为多部门联席会议制度的制度性安排;梳理各地工会的实践经验,强化系统化、品牌化建设,使其成为工会工作的亮丽品牌;借助人工智能等新技术,提高“一函两书”制度的数智化运用,提升其工作效能;将“一函两书”制度与12351工会服务职工热线进行职能整合,提升其可及性和可达性等。

实践是最好的老师。各地工会要发挥积极性、能动性,努力将“一函两书”打造成工会工作的重要抓手和平台,不断提升“一函两书”制度的效力及影响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