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感谢县总工会了,要不是你们帮忙,真不知道这工资还能要回来不!”近日,农民工陈某某等人带着满心感激,手持锦旗来到石泉县总工会,对协助其讨薪维权的县总工会工作人员连声道谢。
陈某某2023年与10名工友一起在宁夏灵武市某工地务工,却被公司拖欠135623元工资。此后他们多次追讨,公司均以各种借口推诿拒付,直至2024年,这笔血汗钱依然未能到账。事发地在宁夏,11名农民工又分散数省市,沟通难,维权更难。无奈之下,陈某某抱着试试看的想法拨通了石泉县总工会电话,请求帮助办理。
县总工会得知情况后非常重视,立即成立专班,安排专人跟进,应用“一函两书”制度,与县司法局、人社局、人民法院等相关部门,协同推进“裁调诉”贯通机制。调解期间,被告仍以各种理由拒不支付所欠工资,多部门协同推动,指定援助律师,协助当事人以“追索劳动报酬纠纷”名义将欠薪公司法人诉至石泉县人民法院并胜诉,后又经市中级人民法院二审维持原判。二审判决生效,县总工会迅速协助11名农民工提出执行申请,县人民法院通过开辟绿色通道、启动执行相关程序、及时高效冻结被告公司银行账户、对被告人进行法制教育等一系列措施,1月26日,11名农民工顺利拿到被欠工资款。
近年来,石泉县总工会始终秉持全心全意为职工服务的宗旨,不断完善“事前预防+事中化解+事后处置”的维权服务体系,构建了“工会+法院+检察院+人社+司法”信息共享、多方联动、程序衔接的劳动争议多元化解工作机制,依法保障职工权益、维护社会和谐稳定,彰显工会在构建和谐劳动关系中的关键作用,切实为职工撑起权益“保护伞”。下一步,石泉县总工会将联合有关部门继续加大劳动争议多元化解工作力度,切实推动“一函两书”制度落实,有效提升化解矛盾纠纷的整体合力,维护职工的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