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总工会经济维权部副部长谭金花同志,被评为优秀共产党员,参照优秀公务员奖励标准给予奖励。
现实表现:谭金花,女,汉族,1986年3月生,中共党员。该同志担任经济维权部副部长期间,工作思路清,开拓创新意识强,建立了全市劳模信息管理平台,完善了工资集体协商和民主管理工作的制度体系。组织开展全市性劳动竞赛和职工职业技能大赛,牵头筹办安康市重点文化工程劳动竞赛、安康富硒茶首届手工制茶技术能手大赛,组织职工参加全省职工科技节和技术比赛,认真做好全国、省级和市级的劳模评选、表彰工作,所负责职工安全保护工作获省总工会表彰。担任党支部宣传委员期间,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紧紧围绕全市工会工作大局,扎实开展“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充分发挥了共产党员先锋模范作用。通过市总机关全体党员民主推选,并经市总党组同意,授谭金花同志优秀共产党员荣誉称号,参照优秀公务员奖励标准给予奖励。
市总工会财务部副主任科员胡莉娜同志,被评为优秀共产党员,参照优秀公务员奖励标准给予奖励。
现实表现:胡莉娜,女,汉族,中共党员。该同志担任财务部副主任科员期间,工作扎实严谨,积极开拓创新,按时完成年度经费收缴任务,推进基层工会财务规范化管理,市总工会财务工作获全国总工会表彰。担任党支部组织委员期间,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紧紧围绕全市工会工作大局,扎实开展“两学一做”学习教育,积极履行支委职责,充分发挥了共产党员先锋模范作用。通过市总机关全体党员民主推选,并经市总党组同意,授予胡莉娜同志优秀共产党员荣誉称号,参照优秀公务员奖励标准给予奖励。
文件依据:根据《安康市总工会干部鼓励激励实施细则》第六条考核奖励方面“被评为优秀共产党员或先进党务工作者的,参照优秀公务员奖励标准给予奖励。”执行奖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