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工字(2012)65号
关于开展2012年度法制宣传月活动的通知
各县区总工会:
为全面落实全省工会系统“六五”普法规划,进一步增强职工群众和工会干部的法律素养及依法维权意识,深入构建和谐稳定的劳动关系,结合全市工会系统当前法制宣传教育工作的实际,市总工会“六五”普法领导小组决定结合全市工会开展的“派千名干部、进千家企业、访千户家庭、帮千名职工”活动,以深入宣传《社会保险法》、《劳动合同法》、《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和《陕西省企业民主管理条例》等劳动法律法规为重点,在全市工会系统开展为期一个月的法制宣传月活动,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活动主题
今年法制宣传月活动的主题是:加强劳动法制宣传,构建和谐劳动关系。
二、时间安排
三、主要内容
各级工会组织在法制宣传月期间要围绕“加强劳动法制宣传,构建和谐劳动关系”这一主题,结合今年已经出台或者即将修订的涉及职工切身利益的劳动法律法规,进一步加大普法宣传教育力度,引导企业和职工增强法律意识和素养,共建和谐劳动关系,通过创新宣传形式和手段,不断增强宣传教育活动的感染力和效果。
1.法律法规系列宣传活动。积极开展与工会组织和职工群众权益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的学习宣传,以提高职工群众法律意识和构建和谐劳动关系为出发点,大力宣传《社会保险法》、《劳动合同法》及其实施条例,并结合今年全国人大常委会对《劳动合同法》修改工作,积极引导广大职工群众发表意见建议,旗帜鲜明地提出工会组织意见,从源头维护职工合法权益;大力宣传国务院新颁布的《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进一步推动女职工劳动保护工作;结合省总《宣传贯彻〈陕西省企业民主管理条例〉实施方案》,重点宣传将于
2.法律援助系列活动。各级工会要利用职工法律援助中心这个窗口,在法制宣传月活动期间,集中开展工会法律援助和法律咨询等活动,发放劳动法律法规方面的宣传资料。
3.法律六进活动。要坚持面向基层、服务职工群众,以“法律进企业”为主要形式,结合全市工会开展的“派千名干部、进千家企业、访千户家庭、帮千名职工”活动,深入厂矿、车间和工地,在职工、农民工居住集中的地方,选择醒目的地方悬挂法制宣传条幅或张贴标语、宣传画,开展劳动法律知识宣讲,提高职工特别是农民工的法律意识,积极引导职工群众参与法治实践,依法维护合法权益。
4.切实发挥大众传媒的作用,创新法制宣传形式。要广泛运用电视、广播、网络、报纸等宣传媒体和文化宫、俱乐部等宣传阵地,通过举办法制讲座、法制展览、法制影视资料放映等宣传方式,以内容丰富、形式多样的法制宣传教育活动,促进工会干部和广大职工群众不断增强法律意识,提高依法维权的能力。
四、活动要求
1.各级工会要高度重视法制宣传月活动,紧紧围绕活动主题,切实加强组织领导,结合本地区、本行业实际,制定宣传活动方案,认真抓好落实。
2.加强信息报送工作,将活动情况及时以信息的形式上报。活动结束后,各县区工会要及时总结,并于
联系人:谭金花
电话:3287169
安康市总工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