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授予安康市自来水公司
等九户企业“和谐企业”荣誉称号的决定
近年来,全市在开展“构建和谐企业、维护职工利益”活动中,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发展和谐劳动关系为主线,广泛调动企业和职工的积极性,健全企业法人治理结构、加强企业的民主管理;活动的广泛开展使劳动法律法规得到落实,以人为本关爱员工和劳动安全卫生、劳动安全设施、职业病检查得到落实,劳动者的劳动技能得到提升,企业文化建设有了新的发展,管理水平进一步提升;为企业持续发展创造了条件,实现了企业与职工的互利共赢。
为进一步推动活动的深入开展,树立典型,表彰先进,市总工会决定,授予安康市自来水公司等9户企业 “和谐企业”荣誉称号(名单附后)。市总工会希望获得荣誉称号的企业继续发扬成绩,总结经验,再接再励,再创佳绩;全市各类企业、机关事业单位要向他们学习,按照科学发展观要求,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全国工会十五大精神,把“发展为了人民、发展依靠人民,发展成果由人民共享”落到实处,充分发挥在构建和谐劳动关系中劳动者和建设者两个方面的作用,遵循思想共识、协商共谋、机制共建、效益共创、利益共享的原则,不断丰富创建内容、创新活动形式,为“保稳定、保增长、保民生”,构建和谐安康,促进全市经济社会平稳较快发展做出新的贡献。
附:安康市“和谐企业”名单
安康市总工会
二OO九年二月十八日
主题词:和谐企业 表彰 决定
抄送:省总工会办公室,各县区总工会、各受表彰单位、市直有关系统工会、基层企事业工会,档(二)。 |
安康市“和谐企业”名单
(共九户)
安康市自来水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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