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工女发(2013)04号
安康市总工会女职工委员会
关于组织参加全国《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
知识竞赛活动的通知
各县区总工会、高新区工会联合会、市直各机关企事业单位工会女职工委员会:
为进一步推动保障女职工权益法律法规的学习和普及,促进保护女职工权益法律法规的贯彻落实,按照全总和省总的安排,市总工会女职工委员会决定于今年5月至7月组织动员全市广大女职工参加全总组织的《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知识竞赛活动。现将竞赛活动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竞赛内容
知识竞赛命题范围以《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为主,同时包括《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工会法》、《劳动法》、《劳动合同法》、《妇女权益保障法》、《社会保险法》、《女职工保健工作规定》等有关法律法规内容。参赛者可参考《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百题问答》(中国工人出版社2012年5月出版、2012年5月组织我市基层工会女工委订购)。
二、参赛对象
已建立工会组织的用人单位的负责人、管理人员及女职工。
三、竞赛方案
1.试题发放方式:竞赛试题和答题卡刊登在
2.答题方式:(1)在答题卡上选择正确答案所对应的“○”内用钢笔或签字笔涂黑涂满;(2)答题卡上填写本人姓名、性别、身份证号、电话、通信地址、邮编。
3.奖励办法:市总工会女职委将对竞赛活动开展得较好的单位颁发优秀组织奖,并择优向省总推荐组织竞赛的优秀集体和答题优秀个人。
4.时间安排:
四、竞赛要求
各级工会女职工组织要高度重视知识竞赛活动,进一步提高对开展活动重要意义的认识。要按照竞赛要求,精心组织、广泛发动,组织开展多种形式的学习宣传培训等活动,向广大女职工宣传普及相关法律法规知识,力争普及率达85%以上,认真做好此次竞赛活动的各项组织工作,确保本地区、本行业、本单位女职工的参赛率。要通过竞赛活动,对用人单位的负责人、管理人员和广大职工特别是女职工进行女职工权益维护法律法规宣传教育,在广大女职工中掀起学法用法的高潮,营造全社会关心爱护女职工的良好氛围。
请各县区总工会、高新区工会联合会、教育工会以及市直各系统工会(工信局、人社局、规划局、国土局、民政局、供销社、林业局)于
市总工会女职工委员会联系人谭金花,联系电话3288909,电子邮箱ak3288709@126.com。
附件1:《参赛情况汇总》
安康市总工会女职工委员会
参赛情况汇总
1.基层数 个,参赛单位数 个,基层参赛面 %。
2.女职工总数 人,参赛女职工数 人,女职工参赛率 %。
3.参赛的基层单位领导(正副职) 人,管理人员 (中层领导) 人。
4.发出试卷 份,收到有效答卷 份,优秀答卷(95分以上的) 份。
报送单位(盖章):
报送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