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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16年度“共助成长,共享阳光”——“六一”特别活动的通知

作者:文章来源:发布时间:2016-05-24 09:44字体大小:【

 

关于开展2016年度“共助成长,共享阳光”

——“六一”特别活动的通知

 

各县区总工会、高新区工会联合会、市直各部门、企事业单位工会女职工委员会:

2016年“六一”国际儿童节来临之际,为关心关爱少年儿童健康成长,进一步加大对困难女职工及其子女的帮扶力度,市总女职工委员会决定,“六一”期间在全市范围内继续开展“共助成长,共享阳光”——“六一”特别活动。现将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活动重点

“六一”活动期间,各级工会女职工组织重点对子女年龄在14岁以下的困难女职工、单亲困难女职工、困难女农民工及留守子女等进行关爱帮扶。

二、活动方式

全市各级工会女职工组织要结合本县区、本系统、本单位的实际,组织开展形式多样的帮扶关爱活动。要通过走访、助学、助困、助残、文体活动、心理关怀及法规政策宣传等形式,关心关爱困难女职工家庭子女特别是女农民工家庭及留守子女。要积极筹措资金,加大帮扶力度,为他们送去党和政府的温暖及工会组织的关爱。努力解决困难女职工子女和女农民工留守子女在生活、监护、成长过程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为职工子女健康成长创造良好的社会环境,让他们度过快乐而有意义的节日。

三、活动要求

各级工会女职工组织要高度重视,认真安排部署,把“六一”特别活动与我市“树新风、扬美德、传家风”主题实践活动相结合,促进家庭文明建设和职工子女健康成长;全面了解掌握困难女职工、女农民工及子女的工作、学习和生活状况,切实帮助她们解决生活、子女教育、医疗、心理等方面的实际困难;发挥女职工志愿者的作用,为困难女职工及子女提供有针对性的帮助支持;要大力宣传保护未成年人的有关政策、法规,充分利用工会报刊、网络、微信等宣传阵地,普及未成年人保护法律法规知识,切实维护未成年职工子女的合法权益。通过活动,增强困难女职工及子女战胜困难的信心和勇气,唤起社会各界对困难女职工子女的关注关心和帮助。各县区、各系统、各单位工会女职委要加强“六一”特别活动的宣传力度,及时将活动开展情况在各类媒体上进行广泛宣传。

请各县区、各系统及各单位女工组织于63日前将“共助成长、共享阳光”——“六一”特别活动的总结、照片等通过电子邮件形式报市总女工委。联系人:杨晶联系电话:3288787电子邮箱ak3288787@163.com

 

 

 

安康市总工会女职工委员会

                         2016年5月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