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康市建立工会“三早”工作机制
安康市总工会高度重视维护稳定工作,近日就建立工会“三早”工作机制,下发了工作意见。
《意见》指出:工会作为党联系职工群众的桥梁和纽带,国家政权的重要社会支柱,职工利益的代表者和维护者,既有紧密联系职工群众的优势,又有维护职工队伍和社会稳定的的重要责任。为了进一步加大贯彻落实《工会法》、《劳动合同法》、《就业促进法》等法律法规力度,维护劳动关系和谐稳定,提高工会参与社会管理和处置突发事件能力,最大限度地预防和减少不稳定事件的发生,建立工会早发现、早介入、早报告的“三早”工作机制是十分必要的。
《意见》要求:各级工会要建立健全预测预警机制。针对企业因劳动争议、安全生产、企业改制等原因有可能造成职工权益侵害、职工伤亡、财产损失和影响生产工作和社会稳定的事件,以及单位职工队伍中存在的不稳定问题,基层工会要及时了解和掌握,做到早发现、早介入、早报告,力争将工作做在前,把问题处理在萌芽状态,切实承担起劳动关系状况第一知情人、第一报告人的职责。上级工会要经常深入基层工会了解和排查不稳定情况;对可能发生和已经发生的突发事件,工会主要负责人应立即赶赴现场,了解情况,进行应急处置,维护秩序,控制事态,当即向单位党组织并将事件和处置情况按规定向上级工会报告;特别重大和重大突发事件,工会在向同级党委报告的同时,要立即向上级工会报告,最迟不得超过2小时,较大和一般事件在发生后4小时内上报信息;工会要积极稳妥、深入细致地配合当地党委做好突发事件的善后处置工作,尽快恢复正常的社会秩序。对造成生产生活困难的职工要积极开展各种形式的社会救助工作。
《意见》提出:对迟报、漏报、瞒报和谎报突发事件重要情况,或者应急处置工作中有其它失职、渎职行为的,上级工会可按照《工会法》的相关规定,追究基层工会领导和相关人员的责任;工会要及时总结参与处置突发事件的经验和教训,努力提高处置突发事件的能力和水平。
(市总办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