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工字(2014)46号
关于申报2014年全国和陕西省“职工书屋”
示范点的通知
各县区总工会,市直各系统工会,相关单位工会:
按照《全国职工素质建设工程五年规划(2010-2014年)》(总工发〔2010〕21号)和《全国工会职工书屋建设工程五年规划(2014-2018年)》(总工发〔2014〕3号)要求以及市总关于职工书屋建设的安排部署,现将2014年职工书屋建设主要计划及申报全国“职工书屋”示范点和陕西省“职工书屋”示范点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建设计划
(一)2014年我市将建全国“职工书屋”示范点和陕西省“职工书屋”示范点各1家,各级工会自建职工书屋50家。全国“职工书屋”示范点的标准为:藏书量3000册、报刊20种以上,电子音像制品不少于80张,有可上网电脑,由同级工会调配1-2名工作人员从事“职工书屋”的日常管理;陕西省“职工书屋”示范点的标准为:藏书量1500册、报刊10种以上,电子音像制品不少于40张,有可上网电脑,由同级工会调配至少1名工作人员从事“职工书屋”的日常管理。
各县区总工会、市直各机关企事业单位工会要结合本地区、本部门实际,在认真考察的基础上,选择符合条件的基层单位作为2014年全国“职工书屋”示范点和陕西省“职工书屋”示范点推荐单位,并认真填写申请表,市总工会将择优进行推荐。
(二)省总将对申请推荐单位的基础条件、准备工作情况进行检查,对符合要求的申请单位进行图书配送和统一授牌。
(三)全国“职工书屋”示范点图书配送工作由中国工人出版社全国工会职工书屋图书配送中心统一落实,陕西省“职工书屋”示范点图书配送工作由省总宣教部负责统一落实,材料经过审查合格后,图书将直接发送到各示范点单位。
(四)为保证各级工会自建“职工书屋”建设质量,规范自建“职工书屋”图书采配,全国工会职工书屋图书配送中心编制《全国工会职工书屋指定重点备选出版物目录》和《2014年全国工会职工书屋示范点配送图书目录》,印发并上网公布,供各级工会新建“职工书屋”采购及已建“职工书屋”补充图书选用。
二、申报办法
(一)各县区总工会要认真总结2013年“职工书屋”建设情况,科学计划2014年职工书屋工作,形成1000字以内的书面材料报市总工会。
(二)全国和陕西省“职工书屋”示范点申请表由基层建设单位负责填写,其相关负责人和联系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印章后,由县区总工会审核把关后报市总工会组宣部,市直各单位工会直接报送市总工会组宣部。
(三)由各县区总工会、市直各系统工会和市直各单位工会负责汇总并填报“2013年自建‘职工书屋’登记汇总表”(已成立系统工会的基层单位工会不要重复填报),市总将本次自建职工书屋汇总表作为对各县区、市直各单位2013年自建“职工书屋”工作的考核依据。
三、报送时间及方式
(一)请各级工会于2014年6月14日前,将申请“职工书屋”示范点的报告、申请表(一式两份)及电子版,报市总工会组宣部,逾期不报视为弃权。相关表格,可登陆安康市总工会网站公告栏查询下载。
(二)请认真阅读申报办法,所要求材料缺一不可,否则视为材料不全取消申报资格。
联系人:李久航;电话:0915-3288620;地址香溪路27号市委机关市总工会组宣部;邮箱:0915-3288620@163.com。
2.陕西省“职工书屋”示范点建设单位申请表
安康市总工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