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工发(2011)42号
安康市总工会关于申报市级
“先进职工之家”、“六好乡镇工会”有关问题的
通知
各县区总工会、高新区工会联合会、市直党政机关、企事
业单位工会:
为了做好今年的“先进职工之家”、“六好乡镇工会”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时间:
各县区总工会申报验收市级 “先进职工之家”、“六好
乡镇工会”时间截止2011年12月10日前;市直党政机关、
事业单位工会申报验收“先进职工之家”时间截止12月
20日。
二、严格条件:
1、工会组织健全(包括有工会委员会、经费审查委员
会、女职工委员会);
2、年度内至少召开一次职代会,向职工通报前一年工作和本年度工作安排以及实现的目标;
3、工会年初有工作安排;
4、围绕机关、行业、企业实际至少开展了一次劳动竞赛文体活动技术比武;
5、所申报的“先进职工之家”必须有职工图书室(或图书阅览室)、职工餐厅、职工淋浴室、职工活动室。
6、所有申报“先进职工之家”和“六好乡镇工会”的事业单位和企业,必须有工会办公室、有工会牌子、有工会印章、有会员花名册、有民主管理制度。
7、各县区申报的“六好乡镇工会”,年初财政预算时安排有工会工作经费。所属事业和企业单位工会组织健全,工会工作正常开展。
8、各县区申报的“先进职工之家”和“六好乡镇工会”
必须在县区级“先进职工之家”、“六好乡镇工会”中推荐。
市直单位申报的“先进职工之家”必须是“合格职工之家”。
三、注意事项:
1、各县区总工会、高新区工会联合会、市直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工会要将“先进职工之家”、“六好乡镇工会”,创建工作作为开展工会工作的有效载体,作为维护职工权利的有效途径。
2、各县区总工会、高新区工会联合会、市直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工会接到通知后,要严格按照“先进职工之家”、“六好乡镇工会”条件,组织人员进行自查,并形成自查报告,市总工会根据各县区和各单位自查情况进行考核验收。
3、对在创建工作中表现突出且对其他单位和企业有借鉴意义的经验和做法,要组织新闻媒体进行集中宣传,引导职工树立正确的价值观,大力弘扬良好的社会风尚。
安康市总工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