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申报2018年全国“职工书屋”示范点和
陕西省“职工书屋”示范点的通知
各县区总工会,高新区、瀛湖生态旅游示范区工会联合会,市直各系统工会:
一、建设计划
2018年我市将建全国“职工书屋”示范点1家,陕西省“职工书屋”示范点2家。
全国“职工书屋”示范点的标准为:藏书量3000册、报刊20种以上,电子音像制品不少于80张,有可上网电脑,由同级工会调配1-2名工作人员从事“职工书屋”的日常管理。已命名的陕西省“职工书屋”示范点优先推荐。
陕西省“职工书屋”示范点的标准为:藏书量1500册、报刊10种以上,电子音像制品不少于40张,有可上网电脑,由同级工会调配至少1名工作人员从事“职工书屋”的日常管理。
各县区总工会,高新区、瀛湖生态旅游示范区工会联合会,市直各系统工会要切实按照关于职工书屋示范点建设评选推荐原则和要求,结合本地区、本系统实际,在认真考察的基础上,选择一线职工、农民工工作和居住相对集中的基层企业、工业园区和重点建设项目工地等作为2018年职工书屋示范点推荐单位,并以书面形式提出申请报告。
二、申报办法
(一)各县区总工会,高新区、瀛湖生态旅游示范区工会联合会,市直各系统工会为单位统一申报。
(二)申报单位工会负责形成1500字的申请报告,主要内容是:2017年“职工书屋”建设情况总结和2018年职工书屋工作计划。填写《全国工会职工书屋示范点建设单位申请表》(附件2)和《陕西省工会职工书屋示范点申报表》(附件3),由相关负责人和联系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印章后,报市总工会组宣部汇总,市总工会会议研究后择优上报。
(三)市总将对确定上报的推荐单位的基础条件、准备工作情况进行初审,经省总工会验收合格后进行图书配送和统一授牌。
(四)全国职工书屋示范点图书配送工作由中国工人出版社全国工会职工书屋图书配送中心统一落实;陕西省职工书屋示范点图书配送工作由省总工会负责统一落实,材料经过审查合格后,图书将由全国职工书屋办公室指定的配送单位直接发送到各示范点单位,每个示范点配送价值8000元的书籍。
三、报送时间及方式
(一)各县区总工会,高新区、瀛湖生态旅游示范区工会联合会,市直各系工会请于2018年7月27日以前,将申报“职工书屋”示范点的报告、申请表(一式三份)及电子版,报市总工会组宣部,逾期不报视为弃权。
(二)请认真阅读申报办法,所要求材料缺一不可,否则视为材料不全取消申报资格。
(三)相关表格请在安康市总工会网站上下载。
联系人:李久航
电话:0915-3288620
电子邮箱:1441575717@qq.com。
附件:1.全国工会职工书屋示范点建设单位申请表
安康市总工会
2018年7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