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石泉县总工会:“五及时”做好改革期间基层工会组织建设和管理工作

作者:文章来源:发布时间:2019-02-26 14:43字体大小:【

深化党和国家机构改革,是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着眼党和国家事业发展全局作出的重大改革部署。工会组织作为国家政权的重要社会支柱,是党联系职工群众的桥梁和纽带,是会员和职工利益的代表。

为加强改革期间基层工会组织建设和管理工作,理顺和规范工会组织管理体系,陕西省石泉县总工会根据《工会法》《中国工会章程》有关规定,切实采取措施,“五及时”做好全县改革期间基层工会组织建设和管理工作。

一是及时健全工会组织。新组建单位改制、重组单位必须建立工会组织,并同步建立经费审查委员会和女职工委员会确保工会组织健全依法按程序报县总工会备案。基层工会委员会每届5年按期进行换届选举,新一届工会主席或副主席人选、经审(主任)委员候选人基本情况必须报县总工会审核,选举结果在一个月内报送县总工会批复。

二是及时接转工会会员会籍关系。按照劳动(工作)关系在哪里、会员会籍就在哪里的原则,健全会员档案,规范会员关系接转,实行“一次入会、动态接转”。

三是及时办理职工互助保险。在机构改革过程中,新建、重组、合并的单位,要及时提前到县总工会办理参保、续保手续。职工互助保险是在全国总工会领导下,全省统筹,市县具体做好工作,不以盈利为目的,为职工做实事好事,基本医疗保险外的重要补充。

四是及时更新相应工作要件。凡涉及新建、改制、重组的单位,要及时更新工会印章、工会牌匾、工会制度等。

五是及时报送工会主席及工会干部名单。为便于工作联络,新建、合并后的单位,依法选举工会主席后,应及时将工会主席和专职工会干部相关信息向县总工会报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