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促进《陕西省企业工资集体协商条例》顺利实施,引导企业与职工依法开展工资集体协商,构建和谐劳动关系。6月27日下午,旬阳县2019年工资集体协商“要约行动”工作推进会在县委党校四楼会议室召开,会议由县总工会、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县工商业联合会召开,城关镇、部分企事业单位工会主席和分管劳资领导,县总工会全体职工共60余人参会,县总工会主席梁平主持会议。
会上,副主席陈仪清宣读了《旬阳县2019年工资集体协商要约行动实施方案》;县人社局副局长路前军和县工商联主席韩从军分别做了讲话;县平安水泥制品有限公司就开展工资集体协商工作做了经验交流发言;县杜邦汽车服务有限公司就如何推进工资集体协商工作做了表态发言。
会议要求,未开展要约行动的企业,要在7月份集中一个月时间开展。2019年度工资集体协商工作要在9月30日前完成。并强调了集体协商工作的程序、步骤和规范动作。
会议明确了集中要约行动的范围、协商重点。依照《陕西省企业工资集体协商条例》规定,企业经济效益增长的,可以通过工资集体协商加大职工工资调整幅度;企业经济效益下降,无力维持现有工资水平的,可以通过工资集体协商适当调整工资水平。重点是推动有一定规模、生产经营正常的企业普遍开展集体协商,签订集体合同、工资专项集体合同、女职工专项集体合同,力争到2019年9月底,在国有企业、股份制企业、非公企业和实行企业化管理的事业单位中培育典型,示范引领,逐步实现全覆盖。在规模较小的企业,通过开展行业(区域)性工资集体协商,逐步扩大覆盖面。
梁平就贯彻会议强调三点:一是要高度重视,加强领导。各基层工会要积极与单位党政主要领导汇报,争取支持,进一步完善领导体制和激励机制,形成“党政重视、三方协作、工会力推、各方配合、职工参与”的领导机制和工作格局,促进社会和谐。二是认真履职,统筹推进。各基层工会要认真开展好这一行动,主动要约、推动建制,突出重点、因企制宜,切实履行维权职责,反映职工诉求,全力推动广大职工共建共享经济社会发展成果。三是强化指导,加强监督。下一步,县总工会、县人社局将牵头组织协调劳动关系成员单位深入各镇总工会、系统工委、各企业巡回指导检查,促进工资集体协商工作落地、生根、开花、结果,顺利开展。同时,还对工会组建、会员发展、夏送清凉、安全生产、职工互助保障等工作进行了详细安排部署。
会上,发放了《集体协商工作指南》《陕西省企业工资集体协商条例》《农民工维权法律知识选编》等学习材料;省工资集体协商指导员田元新同志就工资集体协商工作业务流程做了详细讲解和培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