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工字(2014)73号
安康市总工会关于转发
《中华全国总工会办公厅关于加强基层工会经费
收支管理的通知》的通知
各县区总工会、高新区工会联合会,市直各基层工会:
为了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做好新形势下的财务工作,现将中华全国总工会办公厅《关于加强基层工会经费
收支管理的通知》(总工办发〈2014〉23号)转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附件:中华全国总工会办公厅关于加强基层工会经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