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工女发(2012)01号
关于印发《安康市总工会女职工委员会
2012年工作要点》的通知
各县区总工会、高新区工会联合会、市直各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工会女职工委员会:
现将《安康市总工会女职工委员会2012年工作要点》印发给你们,请结合本单位工作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安康市总工会女职工委员会
主题词:女职工工作 要点 2012年 通知
安康市总工会女职工委员会
2012年工作要点
2012年全市工会女职工工作的总体要求是: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和十七届六中全会、市三次党代会精神,按照市总和省总女职委的工作部署,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坚定不移地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工会发展道路。以“下基层、转作风、办实事,做女职工的娘家人”活动为重要抓手,大力实施“两项工程”,扎实推进“两个覆盖”,认真落实“三个一”活动,切实维护女职工合法权益,增强女职工组织的凝聚力和战斗力,团结带领全市广大女职工为建设美好安康贡献力量。
一、推动科学发展,促进经济发展方式转变,团结带领广大女职工为全市经济跨越发展做贡献
1、以创新、低碳、环保、节能为内容,以争当“工人先锋号”、“五一巾帼标兵岗”、“五一巾帼标兵”、“优质服务标兵”和行业“技术能手”为载体,组织开展“建美好安康,展巾帼风采”主题竞赛活动,营造学技术、练本领、比技能、创一流的竞赛氛围。各级女职工组织结合本地区、本行业、本部门、本企业特点,围绕竞赛主题,创新工作载体,引导广大女职工开展技能比赛和“小发明、小创造、小革新、小设计、小建议”(简称“五小”)等创新实践,继续深入开展“双创”志愿服务活动。市总女职委重点在轻工、纺织等女职工较多的行业选拔技术能手参加全省职业技能大赛,充分展示女职工的风采。
2、组织开展岗位培训、技能比武、流动课堂、读书学习等女职工自我素质达标活动。把“创建学习型组织,争做知识型女职工”活动与 “团结、务实、高效、文明、和谐”机关建设活动结合起来,努力建设学习型、知识型、创新型女职工队伍,全面提高女职工的思想道德素质、民主法律素质、科学文化素质、技术技能素质、健康安全素质和社会文明素质。
3、开展女职工培训示范学校创建、选树工作,充分发挥工会“大学校”的作用。依托女职工培训学校、流动课堂、周末学校等载体,为女职工工作者提供工会业务、女职工工作等业务培训,加快女职工队伍知识化进程,推动我市女职工素质全面提升。
4、培养、选树建功提素活动中涌现出的先进典型,充分发挥她们的示范引领作用。市总工会女职委举办庆祝 “三八”节女职工工作表彰活动,表彰一批近两年在女职工建功立业素质提升活动中做出突出贡献的集体和个人,以及在女职工工作中成绩突出的女职工组织和女职工干部;在市总工会与安康日报合办的“组织职工,建设美好安康”专栏集中对典型的先进事迹进行大力宣传。
二、以“两个覆盖”为目标,夯实工会女职工组织基础和工作基础
1、抢抓全总大力推进“两个普遍”的有利时机,带动女职工组织实施“两个覆盖”,实现女职工组织组建率96%的目标。借鉴 “双措并举、二次覆盖” 和“多措并举、全面覆盖”的先进经验,以非公和新建企业工会女职工组织建设为工作重点,按照地域相近、行业相同的原则,大力推进区域性、行业性工会联合会和“小三级”工会联合会女职工组织建设,不断提高组建率。坚持女职工组织与工会组织同时筹备、同时组建(换届)、同时报批。确保2013年底实现在已建工会企业中女职工组织全覆盖。
2、加大对全总《关于加强工会女职工组织规范化建设的意见》的贯彻落实,继续开展女职工组织规范化建设示范单位创建工作。市总于二季度对首批创建的示范单位进行热授牌命名;召开女职工组织规范化建设经验交流会,认真总结、推广各县区规范化建设经验,推动女职工组织规范化建设示范单位创建活动的深入开展。各级女职工组织认真开展自查,迎接省、市总工会的检查考核。
3、加大女职工专项集体合同工作的推进力度,切实维护女职工的合法权益和特殊利益。按照全总提出的以“两个普遍”推动“两个覆盖”的要求,坚持集体合同与女职工专项集体合同同步协商、同步签订、同步履行。确保女职工权益保护专项集体合同覆盖率达到96%以上;采取有力措施,提高专项合同的履约率,确保2013年底实现女职工权益保护专项集体合同在已建工会女职工组织并已签订集体合同的企业全覆盖。加大区域性、行业性女职工专项集体合同的签订力度,不断扩大签订覆盖面。县区、高新区工会女职委分别是6月15号和
三、加强源头参与,依法维护女职工合法权益
1、积极通过工会与政府联席会议和与人大、政府有关部门、妇儿工委、妇联等各种参与渠道,从地方政策制定的源头入手,维护女职工合法权益。主动参与女职工劳动争议调解和工会职工法律援助以及法律服务,在女职工集中的行业重点开展贯彻女职工劳动保护规定的监督检查工作。县区工会女职委要主动争取社会各方面的支持,积极参与侵权案件的处理,加大个案的维权力度,提高女职工组织的社会影响。
2、做好《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以下简称《规定》)颁布后的宣传贯彻工作。印发《规定》宣传单,组织《<规定>问答》征订工作;开展“送法律到基层,送法律到女职工” 活动;举办宣传咨询日活动,营造宣传《规定》的社会氛围,掀起宣传贯彻《规定》的高潮。
3、在全市企业中开展女职工劳动保护状况调研,通过调研了解企业在女职工劳动保护工作中存在的问题,推动解决企业工会在女职工劳动权益维护中遇到的困难。
4、坚持企事业单位职代会女代表与女职工自然人数相适应,把与女职工权益密切相关的问题作为职代会的内容,保证女职工民主参与权益的实现。结合“安康杯”竞赛活动,在女职工中开展安全生产和特殊权益知识的学习宣传教育活动,加大女职工安全生产保护的监督检查,提高女职工劳动安全保护意识。
5、企事业单位女职工组织要主动参与推动《女职工禁忌劳动范围》和在晋职、晋级、评定专业职称等方面男女平等、男女同工同酬等政策规定的执行,维护女职工的健康和经济权益。
四、继续深入实施女职工“关爱行动”,完善困难女职工帮扶机制
1、继续深入了解和掌握基层困难女职工的基本情况,建立和完善困难女职工档案,进一步增强帮扶工作的针对性和实效性,竭力为她们办实事、做好事、解难事。对遭遇特殊困难(重大疾病、突发事件)的女职工,特别是单亲困难女职工要进行重点帮扶。
2、积极争取党政和工会在经费上的支持,继续深入开展“关爱女职工健康行动”---“三个一”活动(组织女职工听一次健康知识讲座,参加一次妇科疾病检查,办理一份女职工特殊疾病互助保险)。困难企业或困难女职工集中的单位,可采取单位或工会补贴一点,职工自己交一点的办法为女职工办理一份特殊疾病互助保险。
3、努力争取工会力量和社会资源,以流动课堂的形式对困难行业、困难企业的女职工开展心理调适、心理关怀活动和 “两癌”(乳腺癌、宫颈癌)检查。
4、充分运用工会的新闻媒体和宣传阵地,积极主动与社会主流媒体加强联系和合作,大力宣传女职工“关爱行动”中的典型经验和主要成效,不断扩大活动影响,在全社会形成尊重、关心困难女职工和女农民工的良好氛围。
5、根据单位的特点和女职工的需求,在“三八”、 “五一”和“六一”等重要节日,开展好有益女职工身心健康、积极向上的文化体育、学习参观和表彰等庆祝活动。